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 知
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各相关单位:
现将《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科(室)、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日
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取得实效,持续提升全员安全素质,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促进我市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省、市工作部署,结合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安排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以“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燕赵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
二、主要内容
(一)学贯重要论述,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落地见效。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各相关单位,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推动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等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扎实落实,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稳控安全形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深化主题宣传,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局属各相关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推动企业“第一责任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赋予的七项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有力促进全市农业农村安全生产本质水平提升。1.严格责任落实。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2.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围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宣传推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精准执法、举报奖励等经验做法,鼓励创新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3.倡导齐抓共管。要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对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自纠,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三)曝光问题隐患,开展好“安全生产燕赵行”活动。“安全生产燕赵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1.强化正反案例宣传。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局属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既要强化正面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的宣传,着力提高“三年攻坚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也要加大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2.突出重点领域。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局属各相关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曝光一批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监管流于形式等问题行为,推出一批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安全生产工作扎实的先进典型,借助媒体力量促进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开展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是“安全宣传咨询日”。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局属各相关单位要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农业领域安全生产相关知识。要统一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开展宣讲和安全体验的方式提高社会公众安全意识。
(六)注重工作实效,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局属各相关单位要紧密结合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实践活动,组织全行业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察民情、访民意、办实事,切实提高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充分利用"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各地政务网站及新媒体平台,开发制作农业农村领域科普知识读本、微课堂、徽视频、小游戏等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产品,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相关知识的宣传活动。要广泛开展“安全行为红黑榜”“岗前警示教育三分钟”等安全典型做法推广活动。深入推进“讲一次安全课、开展一次警示教育、组织一次应急演练、赠送一批应急与安全知识手册、发放一批宣传资料”为主要形式的安全宣传“五个一”活动。
(七)坚持警钟长鸣,开展好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局属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全省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将省安委会《生产安全事故警示录》发至本地区本领域每一家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有针对性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要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剖析事故案例、专家授课等方式,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勢,不新增强安全意识、提升履职能力。要坚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全面排查治理风险隐虑,严防事故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局属各相关单位要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的有效载体,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观念,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要专题研究部署,细化活动方案,精心组织落实,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活动实效。
(二)加强跟踪指导。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局属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督促检查,坚持把活动与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督促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与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结合起来,突出重点领城和重点单位,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间题,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因地制宣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加强信息报送。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局属各相关单位在活动期间,6月份每周四中午12点前,报送本周内相关工作及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活动期间好的做法、特色项目、重要事项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重要活动信息随时报送,6月24日前报送活动总结和统计表。
联系人:王晓光,0311-69117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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